近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对吉利起诉威马知识产权侵权一案做出判决,宣告新能源汽车技术秘密第一大案终审落槌。
判决书显示,吉利方控告威马方的所有关联公司全部在侵权赔偿有效范围内,并裁决威马方赔偿吉利方约6.4亿元。
据悉,该案是吉利与威马两家车企之间因大量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
2016年前后,吉利成都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
2018年,吉利发现威马关联公司集以上述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且威马在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威马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吉利技术秘密。
对此,吉利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某方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21亿元。而一审法院认为,威马关联公司侵害了吉利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技术秘密,并裁定威马向吉利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
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
最高法认定,吉利成都公司上至总经理、项目研发组组长、技术副总、技术部部长,下至具体从事汽车底盘技术研发的多名曾接触或者掌握涉案技术秘密的员工,在较短时间内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从原单位集中离职并入职威马及其关联公司,威马显然具有接触吉利涉案技术秘密的渠道和机会;而威马没有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
因此,本案证据能够证明威马非法获取吉利涉案技术秘密并进行了披露、使用。认定威马不但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吉某方全部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还实施了以申请专利的方式非法披露部分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以及使用全部涉案技术秘密制造威马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底盘及底盘零部件的行为。
对于赔偿数量的确定,最高法根据相关规定,对威马2019年5月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侵权获利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而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的侵权获利只计算补偿性赔偿数额。经计算,威马应赔偿吉某方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约6.4亿元。
该案件的判赔金额也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值得注意的是,威马创始人沈晖在2015年创办威马汽车之前,曾加盟吉利担任集团副总裁,带领团队完成中国汽车工业历史上最大海外并购“吉利收购沃尔沃”,并负责重组沃尔沃全球的治理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