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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因开设网络赌场被判入狱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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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8 李俊因开设网络赌场被判入狱3年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审结了曾因制造并传播“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而引发社会关注的张顺和李俊伙同他人开设网络赌场案。张顺、李俊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并分别处罚金20万元和8万元。

新华社杭州1月8日电(编辑韦慧、裘立华)1月8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审结了曾因制造并传播“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而引发社会关注的张顺和李俊伙同他人开设网络赌场案。张顺、李俊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并分别处罚金20万元和8万元。

现年30岁的被告人张顺系浙江云和人,初中文化,其与湖北武汉籍被告人李俊曾因“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一案被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29日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四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2月,张顺刑满释放后,与他人合伙成立浙江腾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靠开发出售棋牌类游戏软件盈利。

2009年12月,张顺邀请刚刑满出狱的李俊加入该公司。该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因开发的软件未能成功售出,张顺遂提出利用早前为销售游戏软件而设立的浙江盛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棋牌游戏赌博平台。

他们还吸纳了另外两名被告人为股东。期间,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顺,并招聘其余被告人为公司员工。其后,张顺等人便开设了“金元宝”棋牌游戏赌博平台,在该平台上设定“牛牛”“梭哈”“两张”等游戏以输赢游戏豆的方式供游戏玩家参与赌博,同时积极发展银商,出售和回收游戏豆。

至案发,“金元宝”棋牌网络游戏平台聚集的参赌人员众多,涉案赌资达76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顺、李俊伙同他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利用计算机在互联网上经营“金元宝”赌博棋牌网络游戏平台,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属情节严重。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情况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8日,因该案与张顺、李俊2人一同被提起公诉的其余24名被告人,也被法院以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相应刑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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