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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互联网是打假最好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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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3 马云:互联网是打假最好的手段之一

马云今天杭州“共创电子商务健康环境”活动上表示,互联网是打假最好的手段之一,电子商务本身既不造假,而是辨别侵权行为的一面最好的镜子。阿里巴巴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资金投入方面“上不封顶”,“需要多少出多少。”

猎云网 4月23日报道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今天杭州“共创电子商务健康环境”活动上表示,互联网是打假最好的手段之一,电子商务本身既不造假,而是辨别侵权行为的一面最好的镜子。阿里巴巴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资金投入方面“上不封顶”,“需要多少出多少。”

 

目前,阿里巴巴保护知识产权相关团队成员超过2000人,每年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方面投入人力、技术支持费用已过亿元。

 

当天,公安、工商、质监、国家版权局、知识产权 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与阿里巴巴集团联手,启动了更加密切、长期、有效的深度合作机制。在新的合作体系下,网上保护知识产权将由“事后移送”变为“即时通 报”,由“相互通报”变为“信息共享”转变,由“各自为战”变为“协同作战”转变,由“协议约定”变为“体制规范”。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邵晓锋认为,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和相关部门专业的行政执法能力相结合,对保护知识产权效果明显,有望最终根治社会上的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从而建设一个中国的商业诚信体系。

 

马云表示,我们要实现双百万战略,帮助中国诞生100万年销售额100万以上的小而美卖家,知识产权侵权是最大的障碍,因此必须与权利人、消费者和相关管理机构一起建立行之有效的维权体系。“我们将提供准确的情报,共同把背后的黑势力——假货制造业基地挖出来,共同打造一个全球首创、行之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孟庆丰表示,阿里巴巴 集团作为全球最具影响的电子商务企业,积极主动地合力应对网上侵犯知识产权,切实履行电子商务企业的责任,全面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必将发挥积极的示范引导 效应。“公安部经侦局将认真参与此项合作机制,同时,我们还希望与所有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一道,加强务实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开创网上保护知识产权形 势的新局面。”

 

2010年起,阿里巴巴集团开始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将打假维权推进到线下。仅2012年,阿里巴巴就向警方提供线索共涉及72个品牌商品信息,涉案总金额1.7亿元,抓获嫌疑人总人数324人,团伙数43个。

 

近年来,阿里巴巴集团建立了一整套从侵权商品信息的发现、取证、确认、删除、处罚的维权体系。2012年,阿里巴巴集团处理侵权商品信息9400万条,处罚会员95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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