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云网(微信:ilieyun)北京】7月11日报道(文/王非)
据《健康时报》报道,多名知情人士称,扬子江药业董事长徐镜人在新疆伊犁离世,享年77岁。
一位与徐镜人是江苏泰州同乡的医生表示,“他的家人告知了我此消息,徐镜人在伊犁开会期间突发心梗离世。”
据了解,徐镜人董事长追悼会将于近日举办。
27岁创立扬子江药业获封“板蓝根大王”,家族财富达41亿美元
公开资料显示,徐镜人出生于1944年10月,江苏泰州人,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
1971年,时年27岁的徐镜人一手创立扬子江药业集团。
据界面新闻报道,1973年时,徐镜人找到一片荒地建起“口岸工农制药厂”,开始生产后来大名鼎鼎的板蓝根。后来,国家发出“严禁乡镇一级开办制药厂”的指示,明确规定一个县只能保留一个药厂,没有规模的药厂实行关停并转,口岸工农制药厂则被划入“关停”的名单中,但当时的扬州市领导非常喜欢板蓝根这个产品,将口岸工农制药厂的资质保留,但改成了“泰兴制药厂口岸分厂”。1985年又正式改名为扬子江制药厂。
1988年,上海爆发甲肝疫情,板蓝根需求激增,扬子江制药厂接到通知:上海申请火速支援近400万包板蓝根。而当时扬子江的板蓝根每月产量仅有5万包,面对眼前的天量订单,徐镜人号召员工加急制药,春节加班。最终,385万包板蓝根干糖浆顺利完成。
徐镜人也由此获得了“板蓝根大王”的名号。
1990年至1992年间,徐镜人曾短暂离开了扬子江药业两年,而这两年公司形势急转直下,三年之内扭盈为亏,亏损两百万,欠下了二十多亿。
徐镜人回归后,从1997年开始,扬子江成为跻身中国医药行业的前5名;从2004年起,扬子江药业更以逾80亿元的销售额成为中国制药行业的销售冠军;2005年,扬子江以102亿元的收入蝉联制药行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冠军,而且是国内制药行业唯一的年销售收入突破百亿的企业。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扬子江药业最大股东为扬子江药业集团工会委员会,持股比例约57%,徐镜人为公司最终受益人,持股比例为41.03%。
2021年4月,徐镜人及家族以41亿美元财富位列《2021福布斯全球富豪榜》第705名。
品牌价值超500亿元,年销售接近1000亿元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本1.33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镜人,经营范围包括医药技术服务;药品生产;文化创意服务;厂房、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运、汽车租赁等。
值得一提的是,扬子江集团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国首批创新型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致力于国家一类新药和创新药物的研发,产品体系覆盖10多个领域、10多种剂型、200多个品规。集团现有员工16000余人,旗下20多家成员公司分布泰州、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成都、苏州、常州等地;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继2016年品牌强度、品牌价值双双名列中国品牌价值榜生物医药板块第1名后,2020年,扬子江药业集团以品牌强度945分,品牌价值505.95亿元的优异成绩再次夺得中国品牌价值榜医药健康板块品牌强度、品牌价值双第一。
2014年-2019年,扬子江药业集团连续6年位居中国医药工业企业百强榜第1名。
据《健康时报》报道,2015年时,扬子江药业曾提出“5年再造一个扬子江,跻身‘千亿俱乐部”的发展目标。据扬子江药业披露,其2016年营收额为593亿元,2017年和2018年预计分别为700亿元、800亿元。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披露显示,扬子江药业集团年销售接近1000亿元。
据界面新闻报道,徐镜人曾公开表示,扬子江销售收入到2020年将突破1000亿元。不过,由于他一直拒绝把扬子江上市,因此扬子江真正的业绩情况外界也无从知晓。
徐镜人曾说,“公司上市后可能发生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从而导致扬子江药业一直坚持的做好药的初衷得到影响,企业一旦有了负债,7%的利息都可能把企业拖垮。”
徐镜人曾总结扬子江药业的战略为“三不”——不搞兼并联合、不盲目上市、不搞自己不熟悉的产业。此外,徐镜人亦曾表示不喜欢负债,并提出不负贷经营。
在交接班方面,徐镜人之子徐浩宇多年前已进入扬子江药业工作,现为集团副董事长。在徐浩宇看来,公司上市则是必须,早在2012年时徐浩宇便曾对外界表示,“现在比的是实力、思维和资本。对于资本市场,小型企业一定要尽快进入。”2015年,徐浩宇带着自己创办的爱源股份登陆新三板。
起诉四家企业涉嫌垄断获赔近7000万,后因垄断被重罚7.64亿
近几年,扬子江药业与“垄断”二字缘分匪浅。
最初,扬子江药业以广州海瑞药业、合肥医工医药、合肥恩瑞特药业、南京海辰药业四家企业涉嫌原料药垄断一事向法院起诉。
2020年4月,该案件一审结束,扬子江药业获赔将近7000万元。
而就在上述案件进行的过程中,扬子江药业也迎来了对手的举报。2019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2021年4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
据处罚决定书,自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与交易相对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达成固定和限定价格的垄断协议。所涉及药品种类达300余种,其根据每种药品的销售渠道差异、利润率差异、市场需求差异等,相应调整重点管控药品种类和范围,集中管控重点药品转售价格。其中重点固定和限定价格的药品种类为:蓝芩口服液、百乐眠胶囊、黄芪精、依帕司他片、苏黄止咳胶囊等。
也就是说,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扬子江药业起诉别人垄断赚来的钱,仅仅是自己垄断赔出去的钱的零头。
上述行政处罚公布后,扬子江药业在官网回应称,尊重决定,服从监管,接受教训,并已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深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