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云网(微信:ilieyun)北京】9月27日报道
猎云网获悉,9月25日,北京科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拟终止合作基金公示》,表示按照《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终止君联资本五期人民币综合成长基金、百度风投原始创新基金、真成投资二期人民币成果转化基金、北京海资联动创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四支基金与科创基金合作的决策。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北京科创基金成立于2018年。北京科创母基金是由北京市政府主导的股权投资母基金,专注于科技创新领域投资,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社会资本形成合力,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创新源头,实现“三个引导”:一是引导投向高端“硬技术”创新;二是引导投向前端原始创新;三是引导符合首都战略定位的高端科研成果落地孵化转化,培育“高精尖”产业。
据了解,财政部对清理未按期设立的子基金有明确的规定。2015年11月12日,财政部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其中第二十条写到:财政部门应与其他出资人在投资基金章程中约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政府出资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选择提前退出:(一)投资基金方案确认后超过一年,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二)政府出资拨付投资基金账户一年以上,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此外,引导基金的管理办法中,也明确了对清理问题子基金的标准与要求。
在今年2月,财政部发出《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对政府投资基金(包括作为管理平台的母基金)提出了相关要求。
通知中指出,一些基金存在政策目标重复、资金闲置和碎片化等问题。为加强对设立基金或注资的预算约束,提高财政出资效益,促进基金有序运行,通知提出了六项意见:(一)强化政府预算对财政出资的约束;(二)着力提升政府投资基金使用效能;(三)实施政府投资基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四)健全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机制;(五)禁止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变相举债;(六)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报告制度。
以上要求适用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直接出资的政府投资基金(包括作为管理平台的母基金),母基金出资设立的子基金及以下层级基金,也参照通知精神执行。
显然,政府已明确地对引导基金的运作管理作出了规范与约束,此次对拟终止合作基金的公示,也表明政府引导基金走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道路。预料这一操作将进一步加剧GP的优胜劣汰,推动整个行业挤掉“泡沫”。
据了解,这并不是第一次政府引导基金公示拟终止合作基金。
去年9月,深创投在官网上发布《关于公示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清理子基金及缩减规模子基金名单的通知》,正式公布了25只清理子基金以及12只缩减规模子基金名单。其中,清理的25只子基金,基金总规模达645.526亿元,收回子基金的承诺出资金额超过1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