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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互金协会对退出P2P机构提三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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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4 深圳互金协会对退出P2P机构提三点要求

P2P平台经营地址不可搬迁,网站不可关闭,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猎云网(微信:ilieyun)】7月14日报道

昨日,深圳互金协会紧急下发《关于积极稳妥应对当前P2P行业流动性风险及做好退出工作的通知》,对P2P平台退出程序做出规定。通知要求:退出期间,P2P平台经营地址不可搬迁,网站不可关闭,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平台应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择机向出借人公告退出,披露退出原因、时间表、清偿方案、投诉协商处理渠道等信息。

深圳互金协会在《通知》中称, 2016年4月,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启动后,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深圳互金协会积极推动P2P整改,截至今年6月末,深圳整改类P2P的不合规业务余额,比整改初期下降了87%,整体风险得到较大释放。

深圳互金协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自律公约,对各会员单位及全市P2P网贷机构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积极稳妥应对舆情,及时消除公众误会。应及时澄清“累计交易量或成交额”与“待偿余额或存量规模”之间的概念误区,及时解释“待偿余额或存量规模”与实际资产风险之间的关系,避免因公众产生概念混淆而引发恐慌情绪和挤兑等风险事件。

二、经初步了解,近期深圳市出现的P2P网贷机构停业事件中,主要原因为部分借款人违约导致对应投资兑付困难的流动性问题,借款人逾期还款不等于债权无法回收。P2P网贷机构应做好与平台出借人的沟通,制定合理的偿付计划并及时公开,有效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各P2P网贷机构如可能出现流动性危机,应当提前向深圳互金协会及相关部门报告。

三、拟主动清盘转型或退出的P2P网贷机构,务必严格遵守《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以下简称《退出指引》)的相关要求。其中,《退出指引》提到应建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市、区金融办及深圳互金协会报备退出计划,提供风险隐患信息、存量项目风险程度、借款人和投资人信息等情况,经充分沟通并评估影响后,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执行公开发布退出公告及清退计划等措施;应在退出过程中定期向市、区金融办报送平台业务数据、退出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清退进度,确保退出方案落实到位。;应设立纠纷调解小组,设置投资人集中接待点并开通热线,及时安抚投资人情绪,维护平台内部员工权益,妥善应对各类不稳定因素,遏制和化解各类问题和矛盾。

四、针对失联、跑路等恶性退出或退出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P2P网贷机构,深圳互金协会将协助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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