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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电称来电涉嫌不正当竞争,已提起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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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2 街电称来电涉嫌不正当竞争,已提起侵权诉讼

因专利问题互诉不断的共享充电宝两大巨头来电和街电,又出争端

【猎云网(微信:ilieyun)】6月12日报道

今日,街电发布声明称,来电科技将未生效的判决发函给街电的合作伙伴,涉嫌不正当竞争。街电已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侵权诉讼,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来电科技“此前亦曾借助司法保全手段、进行媒体的相关报道制造舆论压力,意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实现其不合理的商业目的”,街电在声明中写道。

事情的起源是5月25日的一起专利判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街电侵犯来电两项专利成立,并责令其立刻停止侵权行为,还需赔偿来电科技200万元。

来电正值融资当口,这一判决有可能为其带来不良影响。街电于2017年被聚美优品创始人兼CEO陈欧以3亿元人民币收购,根据聚美优品2017年的财报,街电目前已经是支付宝线下的第三大流量入口。据界面新闻报道,街电也已于年后收到了一份来自支付宝方面的投资意向书。

街电今日发表声明,再次强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同时一审法院的事实认定存在偏差,街电已当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下为街电声明全文:

关于共享充电宝产品涉诉事宜的声明

致各尊敬的商户:

贵司与深圳街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街电公司”)就共享充电宝产品开展合作以来,双方共同为消费者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获得了消费者及社会各届的广泛好评,感谢贵司一直以来对街电充电宝产品的支持。就近日新闻媒体报道以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电公司”)所宣称的“街电共享充电宝侵权事宜”,我司特此致函贵司,对相关情况予以澄清说明,以消除贵司疑虑,共同维护充电宝市场的良好竞争秩序。

首先,来电公司所宣称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作出的民事判决,为涉案争议的一审判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85条之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街电公司已经依法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关于涉案事实及法律认定,都属于待定事项,凡是声称街电公司产品侵权的论断都是不正确的。

其次,目前宣判的两起案件所涉及的专利,我们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对两项专利进行稳定性评估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基于目前的工作进展,我们认为这两项判决书所涉及的专利有效性尚未得到最终确认,涉案的两个专利有可能在未来的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中被宣告为无效的专利。

第三,来电公司在本案件的相关事宜中,一直采取较为激进的处理态度。将未生效的判决发函给我司的合作伙伴,此前亦曾借助司法保全手段、进行媒体的相关报道制造舆论压力,意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实现其不合理的商业目的。我们认为其采取的各项措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基本的商业规则。就来电公司的不当行为,我们已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侵权诉讼,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最后,鉴于涉及的共享充电宝产品为街电公司生产及提供,合作商家并不直接参与运营,相应的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街电公司郑重承诺,如来电公司主张权利的行为对我们的合作商家造成了任何损失或产生了任何支出,街电公司将承担由此给商户带来的全部损失。

街电公司尊重真正创新的企业,尊重公平的市场竞争,也愿意与各界同仁一起,为提供更好的共享移动充电宝服务而努力。但是,对于一切利用司法漏洞,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和散播不良舆论,来摄取街电公司多年辛苦创设的产品和市场优势的行为,街电公司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权,维护市场的良性竞争。

对于前述事宜,如有任何疑问,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的技术及法务部门人员将立即为您解决。感谢各商家对街电公司的理解与支持。

顺颂商祺。

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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