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配套印发《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银办发〔2017〕242号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用二维码进行付款,对广大的消费者来说真的是方便多了,出门不用再带那么多张卡,带上手机就足够了。不用小心翼翼的去输入密码,直接指纹就可以付;不用担心银行卡掉了丢了,被人盗刷了。
但是方便的同时,条码支付也存在一下安全隐患。用户自己被盗刷在此类支付平台上时有发生。今年8月,浙江绍兴警方查获一起“第四方支付机构”涉嫌诈骗的案件。诈骗方开设网店,利用网购退款获得消费者收款二维码,并通过一家名为普尔云的聚合支付公司获得扫码枪等设备,直接用扫码枪提取消费者账户里的余额。
一些“第四方支付机构”还会提供非法线上支付服务,比如给黄色网站、赌博网站提供支付服务,并从中收取不菲的手续费。
27日央行新发布的条码支付规范,对条码支付进行了规范。其中有几点值得我们关注:
1、非银支付机构提供条码付款服务需取得相应的业务许可
2、对个人账户进行分级限额管理,使用静态条码支付限额500元
3、保护用户隐私,条码不得含有支付订单外的相关信息
4、存在不良记录的商户不得拓展为特约商户
5、不得采用补贴来排挤竞争对手,扰乱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