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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电“10天3个亿”背后的24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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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7 共享充电“10天3个亿”背后的24个字

一种业态、两种逻辑、一条底线、渠道为王、多家共存、新的分众。

猎云网注:一进入4月,共享充电突然就火了起来。超过20家机构在这个领域砸了3个多亿。其中不乏IDG这样的资本大佬,也有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巨头。资本为何疯狂涌入?投资人曲凯近日撰文总结出了24字法则。(本文授权转载自微信公众号“42章经”ID: myfortytwo)


听说小电估值 10 亿了。

虽然我是第一个公开「鼓吹」充电宝这个事情的,但也没想到市场真的就这么起来了。

在过去的几周里,42章经和数十个投资人或从业者讨论了关于充电宝及其他类似业态的产品。

(这些人包括:来电创始人,参与了来电本轮投资的红点中国周韬略,刚投了小电的元璟资本陈洪亮,投资了河马充电的 Vertex 赵楠,刚拿到了险峰投资的小宝充电创始人韩迪,看了很多家却还未出手的 XVC 胡博予等等。)

聊到最后,发现这个事情其实说简单也简单。总结起来就是 24 字投资法则:

三种业态、两种逻辑、一条底线、渠道为王、多家共存、新的分众。

一)三种业态

1)以小电为首的桌面派。
2)以街电为首的小机柜派。
3)以来电为首的大机柜派。

现在市面上数十家充电宝公司,都逃不过这三派。

其中,小机柜派比较势弱,因为小机柜从场景来看会直接被桌面派侵蚀,从机型来看会直接被大机柜派侵蚀,本身的业务逻辑比较中庸,且腹背受敌。

而桌面派在资本市场中最强势,口碑较好;大机柜派则次之,究其根本是因为我们要说的第二点,两种逻辑。

二)两种逻辑

投资大机柜派的逻辑是:

1)大型场景有壁垒,可以签约独家渠道协议。
2)大机柜有技术壁垒和各种专利。
3)大机柜在大流量下的单点是效率最高的。
4)大机柜的屏幕想象空间更大。
5)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大机柜是可移动的共享充电宝场景,随之而来是押金/信用体系和网络效应。这是和共享单车类似的故事和场景。

(相应的桌面派充电宝其实根本不是租赁或共享了,而是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了)

投资桌面派的逻辑是:

1)桌面的可布置数量更大,天花板更高。假设北京 10 万家餐饮商铺,每家布置 10 台,最终渗透率 10% 的话,就是 10 万台。
2)桌面派的单个布置成本更低(一台 100 左右,对比大机柜的一台 10000 左右),更容易形成规模。
3)桌面的充电线能主动激发人的充电需求,而不是被动的被寻找的使用场景,转化率更高、使用频次也更高。
4)可供广告展现的数量更多,要比大机柜多一个甚至几个数量级,对广告主更有吸引力。
5)作为餐饮桌面上的餐牌有可能直接切入点餐系统、会员系统等。

三)一条底线

几乎所有的投资机构,都提到了一条投资的底线,就是这一定是个回本周期快、且赚钱的事情。目前不论哪派,据说几乎都可以在一到六个月之内回本,且现金流都是正的。

的确是个好生意,这就是投资这类业态的那条底线。

四)渠道为王

据说,早年某个自动贩卖机业态的公司进驻天津的时候,机场一个机位要 2000 元每月,后来因为越来越多的类似产品要进驻,同样位置的价格涨到了 5000、8000 甚至更多。

这一方面说明了恶性竞争的恶果,另一方面说明了渠道才是最重要也是最赚钱的。

谁能以更快的速度谈下来更多的渠道,谁就能发展的更快。

所以,其实要我说,早年电商起来,最该投的就是各种快递;后来 O2O 起来,最该投的就是各种物流(从达达到闪送到各种同城物流等等),而现在如果哪家创业公司能够整合线下渠道,那我首先自己就想出钱投资了。

五)多家共存

充电宝这个事情,尤其是桌面派,像前文中提到的,从目前来看其实就是个基础设施提供方,这就代表了其没有互联网惯有的特性。

没有技术壁垒、没有品牌优势、没有网络效应、罕有规模效应,最终的结果就是无法垄断,多家共存。

如果一个桌面终端的成本是 100 元(实际甚至更低),那么任何一家融资达到千万规模的公司,都能够铺出去 10 万台,都很可能做到日单上万这个门槛。

所以,除非是要大打补贴和渠道战争,把市场搞浑,弄到两败俱伤,不然最后很可能是有多家各安一隅的局面。

哪怕真的发生渠道战争,毕竟这个市场够大,全国可铺的点数以百万计。所以,这个市场和单车市场不同,最终可能真的是相对分散的几家。

想必这也是险峰敢于布局小宝充电,Vertex 和梅花敢于布局河马充电的原因。只要能从第二梯队跑出来,未来也仍然有机会。

六)新的分众

线上流量越来越贵,这是个不争的事实。越来越多的资本和创业者开始把目光聚焦在线下流量上。

共享单车是一种,充电宝是另一种。这些都是低成本的获取线下流量的方式。

无论任何一家充电宝铺设到足够多量以后,都很可能成为新时代的分众,所以这个模式下,我一直关心着另外四家公司的应对,这四家公司分别是:

分众、美团、友宝和二维火。

尤其对于二维火来说,我觉得这简直就是飞来横祸了。

(但反正,从美团开始尝试打车业务以来,我就更敬畏互联网和更 心疼“程维” 了。)

最后,我想再说一点就是:

如果把任何一次互联网发展分成三个阶段,会分别是建构,应用,及运营。

建构的是 infrastructure,是技术的活;寻找应用场景,是产品的活;各种运营,自然是运营的活。

我最早入行互联网是看了一本书,叫「人人都是产品经理」。这本书是 2010 年出版的,但没想到过去了七年,好像这个概念已经不流行了。

我最近听到越来越多的投资人开始要孵化项目,就是因为创造性的东西少了,而通过资本和运营推动的项目多了。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趋势。这也代表,充电宝类的这种项目,只是一个时代的分水岭,未来我们可能会看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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