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云网7月10日报道(编辑:Andie)
苹果和亚马逊之间关于“App Store”一词的争夺战终于尘埃落定。据路透社报道,今日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官菲利斯·汉密尔顿(Phyllis Hamilton)宣布,驳回苹果诉亚马逊非法使用“App Store”名称一案。
2011年,苹果公司状告“电商大佬”亚马逊的Kindle Fire应用商店盗用“App Store”一词(Amazon Appstore for Android)。苹果的理由是,该词汇首先由自己“发明”并使用,亚马逊的行为侵犯了它们的商标权。据悉,此次苹果撤诉是为了避免亚马逊提出反诉要求。
苹果发言人克里斯汀·胡古特(Kristin Huguet )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表示:“我们觉得已经没必要在和亚马逊争夺下去了,因为(苹果 Appstore)90万个应用以及500亿次的下载量,证明了用户已经知道去哪里下载或购买最受欢迎的应用了。”
据悉,亚马逊“App Store”的全称是“亚马逊Android应用商店”(Amazon Appstore For Android)。该应用商店主要是为其 Kindle Fire系列平板电脑设备提供各种应用。作为它的主要竞争对手——苹果最早推出了app store,为其各种产品提供应用。
亚马逊表示,"App Store" 一词是通用的而非商标性质的,它们使用该词汇不属于侵权行为。
据悉,今天是苹果应用商店发布5周年的日子(2008.7.10),而亚马逊应用商店发布于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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